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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论文申请理由 文学作品中的美食描写

发布时间:2023-05-03 20:17:53

分类:抒情诗歌发布者:陌颜
汪曾祺先生:這是一道送分題。
另,汪曾祺先生的諸多散文裏零零碎碎的提到了好多傳統小吃,零食。
不建議在上午十點十一點,晚上十點十一點左右閱讀。
但是,建議閱讀。
10月26日更新。
首推汪曾祺先生的《手把肉》,蒙古風情,大快朵頤。部分原文貼在這裏,供大家“品嘗”。(爲啥是部分。。因爲被整改了我也很蒙蔽)。
《手把肉》。
蒙古人從小吃慣羊肉,幾天吃不上羊肉就會想得慌。蒙古族舞蹈家斯琴高娃(蒙古族女的叫斯琴高娃的很多,跟那仁花一樣的普遍)到北京來,帶着她的女兒。她的女兒對北京的飯菜吃不慣。我們請她在晉陽飯莊吃飯,這小姑娘對紅燒海參、脆皮魚……統統不感興趣。我問她想吃什麽,“羊肉!”我把服務員叫來,問他們這兒有沒有羊肉,說隻有醬羊肉。“醬羊肉也行,鹹不鹹?”“不鹹。”端上來,是一盤羊犍子。小姑娘白嘴把一盤羊犍子都吃了。問她:“好吃不好吃?”“好吃!”她媽說:“這孩子!真是蒙古人!她到北京幾天,頭一回說‘好吃’。”。
蒙古人非常好客,有人騎馬在草原上漫遊,什麽也不帶,隻背了一條羊腿。日落黃昏,看見一個蒙古包,下馬投宿。主人把他的羊腿解下來,随即殺羊。吃飽了,喝足了,和主人一家同宿在蒙古包裏,酣然一覺。第二天主人送客上路,給他換了一條新的羊腿背上。這人在草原上走了一大圈,回家的時候還是背了一條羊腿,不過已經不知道換了多少次了。
我在内蒙古學會了兩句蒙古話。蒙古族同志說,會說這兩句話就餓不着。一句是“不達一的”——要吃的;一句是“莫哈一的”——要吃肉。“莫哈”泛指一切肉,特指羊肉(元雜劇有一出很特别,漢話和蒙古話摻和在一起唱。其中有一句是“莫哈整斤吞”,意思是整斤地吃羊肉)。果然,我從伊克昭盟到呼倫貝爾大草原,走了不少地方,吃了多次手把肉。
八九月是草原最美的時候。經過一夏天的雨水,草都長好了,草原一片碧綠。阿格長好了,灰背青長好了,阿格和灰背青是牲口最愛吃的草。草原上的草在我們看起來都是草,牧民卻對每一種草都叫得出名字。草裏有野蔥、野韭菜(蒙古人說他們那裏的羊肉不膻,是因爲羊吃野蔥,自己把味解了)。到處開着五顔六色的花。羊這時也都上了膘了。
内蒙古的作家、幹部愛在這時候下草原,體驗生活,調查工作,也是爲去“貼秋膘”。進了蒙古包,先喝奶茶。内蒙古的奶茶制法比較簡單,不像西藏的酥油茶那樣麻煩。隻是用鐵鍋坐一鍋水,水開後抓入一把茶葉,滾幾滾,加牛奶,放一把鹽,即得。我沒有覺得有太大的特點,但喝慣了會上瘾的(蒙古人一天也離不開奶茶。很多人早起不吃東西,喝兩碗奶茶就去放羊)。擺了一桌子奶食,奶皮子、奶油(是稀的)、奶渣子……還有月餅、桃酥。客人喝着奶茶,蒙古包外已經支起大鍋,坐上水,殺羊了。蒙古人殺羊真是神速,不是用刀子捅死的,是掐斷羊的主動脈。羊掙紮都不掙紮,就死了。馬上開膛剝皮,工具隻有一把比水果刀略大一點的折刀。一會兒的工夫,羊皮就剝下來,抱到稍遠處曬着去了。看看殺羊的現場,連一滴血都不濺出,草還是幹幹淨淨的。
“手把肉”即白水煮切成大塊的羊肉。一手“把”着一大塊肉,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一塊肉吃完了,骨頭上連一根肉絲都不剩。有小孩子割剔得不淨,媽媽就會說:“吃幹淨了,别像那幹部似的!”幹部吃肉,不像牧民細心,也可能不大會使刀子。牧民對奶、對肉都有一種近似宗教情緒似的敬重,正如漢族的農民對糧食一樣,糟踏了,是罪過。吃手把肉過去是不預備佐料的,頂多放一碗鹽水,蘸了吃。現在也有一點佐料,醬油、韭菜花之類。因爲是現殺、現煮、現吃,所以非常鮮嫩。在我一生中吃過的各種做法的羊肉中,我以爲手把羊肉第一。如果要我給它一個評語,我将毫不猶豫地說:無與倫比!。
吃肉,一般是要喝酒的。蒙古人極愛喝酒,而且幾乎每飲必醉。我在呼和浩特聽一個土默特旗的漢族幹部說“駱駝見了柳,蒙古人見了酒”,意思就走不動了——駱駝愛吃柳條。我以爲這是一句現代俗話。偶讀一本宋人筆記,見有“駱駝見柳,蒙古見酒”之說,可見宋代已有此諺語,已經流傳幾百年了。可惜我把這本筆記的書名忘了。宋朝的蒙古人喝的大概是武松喝的那種煮酒,不會是白酒——蒸餾酒。白酒是元朝的時候才從阿拉伯傳進來的。
在達茂旗吃過一次“羊貝子”,即煮全羊。整隻羊放在大鍋裏煮。據說蒙古人吃隻煮三十分鍾,因爲我們是漢族,怕太生了不敢吃,多煮了十五分鍾。整羊,剁去四蹄,趴在一個大銅盤裏。羊頭已經切下來,但仍放在脖子後面的腔子上,上桌後再搬走。吃羊貝子有規矩,先由主客下刀,切下兩條脖子後面的肉(相當于北京人所說的“上腦”部位),交叉斜搭在肩背上,然後其他客人才動刀,各自選取自己愛吃的部位。羊貝子真是夠嫩的,一刀切下去,會有血水滋出來。同去的編劇、導演,有的望而生畏,有的淺嘗即止,鄙人則吃了個不亦樂乎。羊肉越嫩越好。蒙古人認爲煮久了的羊肉不好消化,誠然誠然。我吃了一肚子半生的羊肉,太平無事。
蒙古人真能吃肉。海拉爾有兩位書記到北京東來順吃涮羊肉,兩個人要了十四盤肉,服務員問:“你們吃得完嗎?”一個書記說:“前幾天我們在呼倫貝爾,五個人吃了一隻羊!”。
蒙古人不是隻會吃手把肉,他們也會各種吃法。呼和浩特的燒羊腿,爛,嫩,鮮,入味。我尤其喜歡吃清蒸羊肉。我在四子王旗一家不大的飯館中吃過一次“拔絲羊尾”。我吃過拔絲山藥、拔絲土豆、拔絲蘋果、拔絲香蕉,從來沒聽說過羊尾可以拔絲。外面有一層薄薄的脆殼,咬破了,裏面好像什麽也沒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經化了。這東西隻宜供佛,人不能吃,因爲太好吃了!。
我在新疆唐巴拉牧場吃過哈薩克的手抓羊肉。做法與内蒙古的手把肉略似,也是大鍋清水煮,但切的肉塊較小,煮的時間稍長。肉熟後,下面條,然後裝在大瓷盤裏端上來。下面是面,上面是肉。主人以刀把肉切成小塊,客人以手抓肉及面同吃。吃之前,由一個孩子執銅壺注水于客人之手。客人手上澆水後不能向後甩,隻能待其自幹,否則即是對主人不敬。銅壺頸細而長,壺身镂花,有中亞風格。

汪曾祺先生:这是一道送分题。
另,汪曾祺先生的诸多散文里零零碎碎的提到了好多传统小吃,零食
不建议在上午十点十一点,晚上十点十一点左右阅读
但是,建议阅读。
10月26日更新
首推汪曾祺先生的《手把肉》,蒙古风情,大快朵颐。部分原文贴在这里,供大家“品尝”。(为啥是部分。。因为被整改了我也很蒙蔽)。
《手把肉》。
蒙古人从小吃惯羊肉几天吃不上羊肉就会想得慌。蒙古族舞蹈家斯琴高娃(蒙古族女的叫斯琴高娃的很多,跟那仁花一样的普遍)到北京来,带着她的女儿。她的女儿对北京的饭菜吃不惯。我们请她在晋阳饭庄吃饭,这小姑娘对红烧海参、脆皮鱼……统统不感兴趣。我问她想吃什么,“羊肉!”我把服务员叫来,问他们这儿有没有羊肉,说只有酱羊肉。“酱羊肉也行,咸不咸?”“不咸。”端上来,是一盘羊犍子。小姑娘白嘴把一盘羊犍子都吃了。问她:“好吃不好吃?”“好吃!”她妈说:“这孩子!真是蒙古人!她到北京几天,头一回说‘好吃’。”。
蒙古人非常好客,有人骑马在草原上漫游,什么也不带,只背了一条羊腿。日落黄昏,看见一个蒙古包,下马投宿。主人把他的羊腿解下来,随即杀羊。吃饱了,喝足了,和主人一家同宿在蒙古包里,酣然一觉。第二天主人送客上路,给他换了一条新的羊腿背上。这人在草原上走了一大圈,回家的时候还是背了一条羊腿,不过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次了。
我在内蒙古学会了两句蒙古话。蒙古族同志说,会说这两句话就饿不着。一句是“不达一的”——吃的;一句是“莫哈一的”——要吃肉。“莫哈”泛指一切肉,特指羊肉(元杂剧有一出很特别,汉话和蒙古话掺和在一起唱。其中有一句是“莫哈整斤吞”,意思是整斤地吃羊肉)。果然,我从伊克昭盟到呼伦贝尔大草原,走了不少地方,吃了多次手把肉。
八九月是草原最美的时候。经过一夏天的雨水,草都长好了,草原一片碧绿。阿格长好了,灰背青长好了,阿格和灰背青是牲口最爱吃的草。草原上的草在我们看起来都是草,牧民却对每一种草都叫得出名字。草里有野葱、野韭菜(蒙古人说他们那里的羊肉不膻,是因为羊吃野葱,自己把味解了)。到处开着五颜六色的花。羊这时也都上了膘了。
内蒙古的作家、干部爱在这时候下草原,体验生活,调查工作,也是为去“贴秋膘”。进了蒙古包,先喝奶茶。内蒙古的奶茶制法比较简单,不像西藏的酥油茶那样麻烦。只是用铁锅坐一锅水,水开后抓入一把茶叶,滚几滚,加牛奶,放一把盐,即得。我没有觉得有太大的特点,但喝惯了会上瘾的(蒙古人一天也离不开奶茶。很多人早起吃东西,喝两碗奶茶就去放羊)。摆了一桌子奶食,奶皮子、奶油(是稀的)、奶渣子……还有月饼、桃酥。客人喝着奶茶,蒙古包外已经支起大锅,坐上水,杀羊了。蒙古人杀羊真是神速,不是用刀子捅死的,是掐断羊的主动脉。羊挣扎都不挣扎,就死了。马上开膛剥皮工具只有一把比水果刀略大一点的折刀。一会儿的工夫,羊皮就剥下来,抱到稍远处晒着去了。看看杀羊的现场,连一滴血都不溅出,草还是干干净净的。
“手把肉”即白水煮切成大块的羊肉。一手“把”着一大块肉,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一块肉吃完了,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有小孩子割剔得不净,妈妈就会说:“吃干净了,别像那干部似的!”干部吃肉,不像牧民细心,也可能不大会使刀子。牧民对奶、对肉都有一种近似宗教情绪似的敬重,正如汉族的农民对粮食一样,糟踏了,是罪过。吃手把肉过去是不预备佐料的,顶多放一碗盐水,蘸了吃。现在也有一点佐料,酱油韭菜花之类。因为是现杀、现煮、现吃,所以非常鲜嫩。在我一生中吃过的各种做法的羊肉中,我以为手把羊肉第一。如果要我给它一个评语,我将毫不犹豫地说:无与伦比!。
吃肉,一般是要喝酒的。蒙古人极爱喝酒,而且几乎每饮必醉。我在呼和浩特听一个土默特旗的汉族干部说“骆驼见了柳,蒙古人见了酒”,意思就走不动了——骆驼爱吃柳条。我以为这是一句现代俗话。偶读一本宋人笔记,见有“骆驼见柳,蒙古见酒”之说,可见宋代已有此谚语,已经流传几百年了。可惜我把这本笔记的书名忘了。宋朝的蒙古人喝的大概是武松喝的那种煮酒,不会是白酒——蒸馏酒。白酒是元朝的时候才从阿拉伯传进来的。
在达茂旗吃过一次“羊贝子”,即煮全羊。整只羊放在大锅里煮。据说蒙古人吃只煮三十分钟,因为我们是汉族,怕太生了不敢吃,多煮了十五分钟。整羊,剁去四蹄,趴在一个大铜盘里。羊头已经切下来,但仍放在脖子后面的腔子上,上桌后再搬走。吃羊贝子有规矩,先由主客下刀,切下两条脖子后面的肉(相当于北京人所说的“上脑”部位),交叉斜搭在肩背上,然后其他客人才动刀,各自选取自己爱吃的部位。羊贝子真是够嫩的,一刀切下去,会有血水滋出来。同去的编剧、导演,有的望而生畏,有的浅尝即止,鄙人则吃了个不亦乐乎。羊肉越嫩越好。蒙古人认为久了的羊肉不好消化,诚然诚然。我吃了一肚子半生的羊肉,太平无事。
蒙古人真能吃肉。海拉尔有两位书记到北京东来顺吃涮羊肉,两个人要了十四盘肉,服务员问:“你们吃得完吗?”一个书记说:“前几天我们在呼伦贝尔,五个人吃了一只羊!”。
蒙古人不是只会吃手把肉,他们也会各种吃法。呼和浩特的烧羊腿,烂,嫩,鲜,入味。我尤其喜欢吃清蒸羊肉。我在四子王旗一家不大的饭馆中吃过一次“拔丝羊尾”。我吃过拔丝山药、拔丝土豆、拔丝苹果、拔丝香蕉,从来没听说过羊尾可以拔丝。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
我在新疆唐巴拉牧场吃过哈萨克的手抓羊肉。做法与内蒙古的手把肉略似,也是大锅清水煮,但切的肉块较小,煮的时间稍长。肉熟后,下面条,然后装在大瓷盘里端上来。下面是面,上面是肉。主人以刀把肉切成小块,客人以手抓肉及面同吃。吃之前,由一个孩子执铜壶注水于客人之手。客人手上浇水后不能向后甩,只能待其自干,否则即是对主人不敬。铜壶颈细而长,壶身镂花,有中亚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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