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我怀着一腔热血,决定去
北京杀出一条血路。妈妈送我上路时分外担心,简直是
默默无语两眼泪,
我知道她担心什么
——她担心我被饿死。说来丢人,身为
一位窈窕淑女,我会玩
电脑、会说
英语、会写文章,甚至
还会打毛衣,可惟独不会
一件对女孩
来说极重要的事——我不会做饭。 到了北京后,住可是头等
大事,每天
出去找工作时,我总是特别留意电线杆子上贴的“狗皮膏药”。总算上天眷顾,终于有一天我
看到了一张“膏药”上写着:“找人合租,两室没厅,
厨房公用,一人一间,各出400元。”后面是
电话、姓名、
地址。 一路打听着,我来到了上面
写的地址,
找到门牌号,按
下了门铃。门
开了,我一下愣
住了,
开门的小伙子也是满脸疑惑。此人系一
男性,失约和我差不多年纪,
皮肤白净、气质儒雅。但他手里拿的
偏偏是一把
炒菜用的铲子,腰间还滑稽地系着一个大围裙。他显然有点不好意思:“我在做饭,嗯,你是……”我硬着
头皮说:“我是来看
房子的。不过,看来不太方便。”他用围裙擦了
擦手:“那我带你
看看吧,你要觉得不
合适就算了,好吗?”我想也是,总不能白跑
一趟,看就看吧。
看了后我才发现,原来这个房子
根本是两个单元房,各自有独立的小铁门,只是
共用了一个
大门而已。不过我还是有点不放心地看着他,他笑了:“如果你
害怕,可以换锁,而且这里的房东就是
警察,有什么危急情况你使劲踹一脚墙,他上来得比救火还快。” 我被他逗笑了。这时,我的
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要知道,今天我连
早饭还没吃呢,因为不会做饭,只能在外面吃,死贵死贵的,为了节约原本就不
多的储备
基金,我只能每天两餐,还不敢吃带肉的菜。这一个星期已经把我馋得眼睛发蓝了。每次投
简历的时候我都在恶狠狠地想:“等我找到工作,每天买两份
早餐,吃
一份……一会再吃一份。”此时
他的房间里一阵一阵地
往外飘着
让人无法抗拒的
香味,我一面心不在焉地和他讨论着房子的事,一面在心里
分辨着:“嗯,有
带鱼,有
鸡蛋,哇,这个味道应
该是海米
紫菜汤,
好像还有烧
茄子,里面
肯定是放了肉
末了!”我觉得不能再呆下去了,否则一定会
流口水。于是,我
微微一笑:“这样吧,房子的事咱们过一会详谈,我不耽误你
吃饭了,我也先出去
吃饭,
回来再说。”不出所料,他马上礼貌
地说:“何必那么麻烦,在我这里凑合一口吧,咱们边吃边谈。”我矜持地说:“这不合适,我们还
不熟呢。”他爽朗地笑了:“一回生两回熟嘛。如果以后你住下了,咱们就是邻居了呢。”既然如此,我也就“
盛情难却”地进去了。他拿出一双新
碗筷,
准备和我边吃边谈,但
结果是一句也没谈,因为我
虽然嘴张得
不大,但从没停过。吃完之后,我从
包包里拿出到北京后买的洁白的小手帕,擦了擦嘴,满意地看着上面
第一次沾
上了油渍,
然后抿了口海米紫菜汤,对看着我发呆的家伙微微一笑:“
房租是给你还是给房东?” 如果上天再给秋风一次
机会的话,他一定会
后悔说出“一回生两回熟”这句话来。他叫秋风,在中关
村里做程序员。开始
几天,我为了安全起见,尽量和他保持
距离,见了面也总是不冷
不热地打声招呼。我找的工作是文秘,下班比他晚,每次他都已经快做好饭了,我才拎着既昂贵又没什么内容的快餐进自己的
屋子。他总是客气地请我一起吃,我当然
拒绝,然后把
门锁好,闻着他屋里飘来的
香味吃饭。 有一天,看着自己快餐里那份可怜而单调的肉炒蒜薹,闻着他屋里飘
过来的
木耳炒鸡蛋和地三鲜的香味,我终于
愤怒了。于是我拿起餐盒冲进厨房,他正在往盘子里盛菜。看见我,他急忙打招呼:“回来了?”我
笑容明媚地说:“秋风,今天我买的菜看
起来还不错,给你点尝尝看。”从住进来就没见过我笑脸的他明显
有些受宠若惊,端着菜盘子不知所措。我温柔地帮他把盘子拿到屋里,然后把自己的炒蒜薹分了一半到他的空盘子里,再然后做转身欲走状。他连忙说:“别
走了,也尝尝我的菜,可能没你的
好吃,但还过得去。”我按捺着心头得意,矜持地坐下,等他把饭给我盛好。我
姿态优
雅地用
筷子挑起
一块木耳,细嚼慢咽地吃下去。然后淡淡地说:“嗯。也还可以。”从那天开始,我的餐盒里那些自己都不爱
吃的莱都摇身一变,变
成了等闲之辈吃不到的珍品,至少我是这样对秋风说的。他每次感激地接受我的馈赠之后,也都顺便邀请我和他一起吃饭。结果每次吃完后,桌子上剩得最多的菜肯定是我买回来的。尽管出于礼貌,他每次都
拼命地吃我买的菜,但无奈我对自己的菜一口不动,他虽拼尽全力,但毕竟人单力孤。结果,他反而无暇顾及
自己做的菜了。 这样过了
一个月,
大家都熟了,他终于鼓起勇气试探着对我说:“你看,每天咱俩都要剩菜,
要不,你以后别买了,我多做点就行了。”我一阵心虚,莫非这小子看破我的蹭饭计划了?看来我必须强硬,于是我大为不悦地说:“看来你是不喜欢我买的菜,那算了,明天开始,咱们各吃各的。”他急得双手乱摇:“不是不是,你千万
别误会。我是觉得咱们俩都是小职员,北京的
外卖又那么贵,何不能省点就省点呢。我做的虽然不如外
面的好吃,但也过得去,何必花那份冤枉钱呢?”我说:“可不能让我白吃你的,我可不是那种人。”其实他就是让我白吃,我也不一定就有
多么不好意思。他想了想说:“那这样,你可以入伙,每天买点菜回来,由我掌勺,
怎么样?”我假装考虑了一会,然后同意了。 结果,这种合作第一天就出事了。在摊主的热情
推荐下,我买回了一条鱼。秋风看了看,叹了
口气:“
大小姐,你看,这鱼的鳃都
发黑了,皮也松了,鳞都发白了。最少也
死了两天了,不过一直在水里泡着而已。”我火冒三丈,
拿着鱼就要回去
理论,秋风拉住我:“算了,这次咱不吃就是了。我看我得教教你
买菜了,明天开始。我下班去接你,带你去买菜。”我抗议:“你去接我会
被人误会的。”他笑着说:“
误会什么,误会了不更好?”我白了他一眼,忽然发现他拉着我的手还没放开,我用力一甩,跑进自己的
小屋,把门锁上,心“砰砰”直跳,
脸上也直
发烧。
等到吃
晚饭的时候,他来敲我的门,我不开。他急了:“你
怎么了?
减肥啊,快出来吃饭!”我隔着门冲他喊:“做饭的,你别以为我吃了你
几顿饭就会糊涂到把自己卖了,我可没答应
当你女朋友。”他又好气又
好笑地说:“我也没说就是你
男朋友啊,快开门出来吃饭!”我喊道:“不用了,你把菜给我从
窗户送进来,否则我就不吃了。”他无奈:“好好。小姐,我给你送,你可千万要吃。”我把窗户
打开,伸手刚要接,忽然想
起了什么:“你先每样吃一口,
我怕你下药。”秋风顿时晕倒。 时间过得真是快,现在,我到北京已经一年了。如果你在哪个市场上看见一个梳着马尾巴的女孩挽着一个一身
黑色风衣、表情酷酷的
男孩,那你看到的可能就是我和秋风了,不过还有一个
特征是:那个看起来酷酷的男孩,
右手里非常不酷地提着个满满的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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