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时间已经送走一切_爱情日记_诗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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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时间已经送走一切

发布时间:2019-03-04 10:35:01

分类:爱情日记发布者:紫袖红弦
記不得是誰說過:“你不能既擁有青春又擁有青春的知識。”這句話隻有當我進入中年的時候才明白它多麽深刻。    19歲那年,我初戀了。那時候剛恢複高考沒兩年,許多已經不是學生的青年走回中學校門,和我們這些應屆生一起複習高考。有一天下雨,我到教室門口才回身合上手裏的雨傘,就在轉身的那一瞬間,我看見靠窗子那排的倒數第二個座位上有一個陌生人。我沒再擡頭,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就是袁鋼,我的第一個男朋友,一個身高1.84米、挺英俊的轉業軍人,我們學校已經去美國探親的語文老師的兒子。現在回想起來,我是第一眼就愛上他了,因爲他長得比我們班任何一個同學都高大一圈兒。從那一眼開始,我的學習一落千丈,從班裏的前5名,一直到高考落榜。    我知道他的名字是在第二天。教室門口一個陌生的女孩問我:“袁鋼在嗎?”    我說:“誰是袁鋼?”    “你們班新來的,孫老師的兒子。你能幫我把他叫出來嗎?”那女孩很有禮貌。    “行!”我轉身回教室向他走去。    我知道我的臉紅了。我那時候特别愛臉紅。    那天下午,上帝給了我一個機遇,讓我有借口向他發出信號。    課間我到樓下上廁所。樓道很黑,剛下一個台階,我就看到他往上走來。就在他與我擦身而過的一刹那,我腳下一滑,朝樓下摔去。    “哎!”他大叫一聲,一把抓住我的衣袖。    我掉了3個扣子,但我站住了。我的右胳膊被他抓着,左手本能地迅速抓住衣襟。    “小心點!”他看着我,那一眼看得很長。我忘了我是否道了謝,反正我沒上廁所,因爲我必須得向同學借别針,我的衣服不能遮體了。    就在那天下午,我給他寫了個字條,本能地使用了前人總結出的戀愛法則:我将離去法。    “我恨你。因爲你‘救’了我。我必須轉學了,因爲我什麽都學不進去!”    這張字條很奏效,一個小時後我接到了一封長達3頁的信,流暢而清秀的連筆字。信上他告訴我應該好好讀書,但在結尾卻約我當天傍晚在北海公園見面。    我放學回家先換上了我認爲最漂亮的衣服,但我卻無法去掉天天挂在我臉蛋兒上的兩疙瘩紅。十八九的年齡,女孩子發育得結實豐滿,兩疙瘩紅又熱又硬。我恨我自己,我羨慕死瘦弱的皮膚蒼白的同學了。    我們在北海散步聊天,談的大概都是些無聊的事情,因爲我現在什麽都不記得了。但在準備回家的路上,北海公園後門的河邊,他吻了我的臉。    毫不奇怪地我高考落榜了,他考上了北京大學法律系。我一直以爲自己會和他結婚,因爲在與他相處的那些年裏,大街上走着的和我周圍的男孩子都不值得我一看!    與初戀情人結婚在現代社會所占的比例極小。命裏注定我們不能做夫妻。    1983年的一天,我和他父母坐在一起吃飯。我們已經相愛了5年,這5年中他大哥、姐姐和二哥相繼到美國去了。我從未想過他會走,因爲他從未對我說過。我們那天依舊吃着他爸爸做的一大鍋土豆炖牛肉。記得他爸爸常常會在肉裏面放幾個雞蛋。雞蛋在肉鍋裏炖久了,味道特别豐富。我們可以一人分到一個,吃得熱火朝天。在我把雞蛋剛剛放進嘴裏沒咬的時候,他媽媽說:“小鋼,明天用你剛辦的護照去友誼商店買瓶色拉油吧。”    那時候北京最高級的商店就是友誼商店,中國人持護照才許進。街上的商店裏還沒有進口商品,中國還不生産色拉油。我隻記得不聽話的淚水撲簌簌流下來。我沒說話,離開座位到别的房間去了。    那一天我才突然明白,他從來沒把我們的命運看成是在一起的,他從未想和我一起走人生的道路。于是,我決定分手。我知道不能猶豫,我要他看到我多麽堅強,因爲我覺得我受了“騙”。那時候出國太難了,去美國就意味着泥牛入海。    我腦子裏一直幻想着他将來回國時的情景。當然應該是老年,白發蒼蒼,衣錦還鄉走在北京雜亂的胡同裏,問有沒有個叫“宋丹丹”的老太太,原先住在這院。當然,我應該已經是滿臉皺紋,坐在路邊曬着太陽。我們應該對視很久,彼此尋找着熟悉的痕迹,空氣裏應該飄着電影《第二次握手》的主旋律……    與我的想象完全不同。他1994年回來了,那時候我已經是一個“名演員”。有一天在中央台做節目,我遇到了我倆共同的朋友孫淳,他告訴了我袁鋼的電話號碼。    我們約在中國大飯店的咖啡廳見面,老遠見他晃晃悠悠走過來,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回初戀的感覺。我們像朋友一樣聊天,談論彼此的情況,時不時地哈哈大笑。我們心裏明白,時間已經把一切都送走了。    無論你經曆了多麽美麗的情感,雖然你也許認爲“這次太不同了!”“肯定永遠不會分開了,因爲我會活不下去。”……隻有你到了中年,或許到了晚年,才明白時間是多麽殘酷的東西,它把曾讓你心碎讓你失眠、讓你堅定不移地确信永不更改的生活變成一個個夢,似真似幻,遙遠而模糊,而人永遠生活在今天,今天才是現實。   (塞北觀音摘自《幸福深處》)
记不得是谁说过:“你不能既拥有青春又拥有青春的知识。”这句话只有当我进入中年的时候才明白多么深刻。    19岁那年,我初恋了。那时候刚恢复高考没两年,许多已经不是学生的青年走回中学校门,和我们这些应届生一起复习高考。有一天下雨,我到教室门口才回身合上手里的雨伞,就在转身的那一瞬间,我看见靠窗子那排的倒数第二个座位上有一个陌生人。我没再抬头,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就是袁钢,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一个身高1.84米、挺英俊的转业军人,我们学校已经去美国探亲的语文老师的儿子。现在回想起来,我是第一眼就爱上他了,因为他长得比我们班任何一个同学都高大一圈儿。从那一眼开始,我的学习一落千丈,从班里的前5名,一直到高考落榜。    我知道他的名字是在第二天。教室门口一个陌生的女孩问我:“袁钢在吗?”    我说:“谁是袁钢?”    “你们班新来的,孙老师的儿子。你能帮我把他叫出来吗?”那女孩很有礼貌。    “行!”我转身回教室向他走去。    我知道我的脸红了。我那时候特别爱脸红。    那天下午,上帝给了我一个机遇,让我有借口向他发出信号。    课间我到楼下上厕所。楼道很黑,刚下一个台阶,我就看到他往上走来。就在他与我擦身而过的一刹那,我脚下一滑,朝楼下摔去。    “哎!”他大叫一声,一把抓住我的衣袖。    我掉了3个扣子,但我站住了。我的右胳膊被他抓着,左手本能地迅速抓住衣襟。    “小心点!”他看着我,那一眼看得很长。我忘了是否道了谢,反正我没上厕所,因为我必须得向同学借别针,我的衣服不能遮体了。    就在那天下午,我给他写了个字条,本能地使用了前人总结出的恋爱法则:我将离去法。    “我恨你。因为你‘救’了我。我必须转学了,因为我什么都学不进去!”    这张字条很奏效,一个小时后我接到了一封长达3页的信,流畅而清秀的连笔字。信上他告诉我应该好好读书,但在结尾却约我当天傍晚在北海公园见面。    我放学回家先换上了认为最漂亮的衣服,但我却无法去掉天天挂在我脸蛋儿上的两疙瘩红。十八九的年龄,女孩子发育得结实丰满,两疙瘩红又热又硬。我恨我自己,我羡慕死瘦弱的皮肤苍白的同学了。    我们在北海散步聊天,谈的大概都是些无聊的事情,因为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但在准备回家的路上,北海公园后门的河边,他吻了我的脸。    毫不奇怪地我高考落榜了,他考上了北京大学法律系。我一直以为自己会和他结婚,因为在与他相处那些年里,大街上走着的和我周围的男孩子都不值得我一看!    与初恋情人结婚在现代社会所占的比例极小。命里注定我们不能做夫妻。    1983年的一天,我和他父母在一起吃饭。我们已经相爱了5年,这5年中他大哥、姐姐和二哥相继到美国去了。我从未想过他会走,因为他从未对我说过。我们那天依旧吃着他爸爸做的一大锅土豆炖牛肉。记得他爸爸常常会在肉里面放几个鸡蛋。鸡蛋在肉锅里炖久了,味道特别丰富。我们可以一人分到一个,吃得热火朝天。在我把鸡蛋刚刚放进嘴里没咬的时候,他妈妈说:“小钢,明天用你刚办的护照去友谊商店买瓶色拉油吧。”    那时候北京最高级的商店就是友谊商店,中国人持护照才许进。街上的商店里还没有进口商品,中国还不生产色拉油。我只记得不听话的泪水扑簌簌流下来。我没说话,离开座位到别的房间去了。    那一天我才突然明白,他从来没把我们的命运看成是在一起的,他从未想和我一起走人生的道路。于是,我决定分手。我知道不能犹豫,我要他看到我多么坚强,因为我觉得我受了“骗”。那时候出国太难了,去美国就意味着泥牛入海。    我脑子里一直幻想着他将来回国时的情景。当然应该是老年,白发苍苍,衣锦还乡走在北京杂乱的胡同里,问有没有个叫“宋丹丹”的老太太,原先住在这院。当然,我应该已经是满脸皱纹,坐在路边晒着太阳。我们应该对视很久,彼此寻找着熟悉的痕迹,空气里应该飘着电影《第二次握手》的主旋律……    与我的想象完全不同。他1994年回来了,那时候我已经是一个“名演员”。有一天在中央台做节目,我遇到了我俩共同的朋友孙淳,他告诉了我袁钢的电话号码。    我们约在中国大饭店咖啡厅见面,老远见他晃晃悠悠走过来,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回初恋的感觉。我们像朋友一样聊天,谈论彼此的情况,时不时地哈哈大笑。我们心里明白,时间已经把一切都送走了。    无论你经历了多么美丽的情感,虽然你也许认为“这次太不同了!”“肯定永远不会分开了,因为我会活不下去。”……只有你到了中年,或许到了晚年,才明白时间是多么残酷的东西,它把曾让你心碎让你失眠、让你坚定不移地确信永不更改的生活变成个个梦,似真似幻,遥远而模糊,而人永远生活在今天,今天才是现实。   (塞北观音摘自《幸福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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