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
一位闺中密友婧,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而且不可一世。她曾经对我讲
她的感人肺腑的
爱情史。婧说她在
深圳工作的时候,有
男孩子在她生日时给她送上一打红玫瑰。她不收,扭头就走。那男孩居然“咕咚”一声,当着众人的面,单膝跪下,以这种在中国人眼里看来荒唐又可笑的古典西洋
仪式,双手捧着那个
包扎得极其精美的
玫瑰花球,向她庄严求婚。于是她才收
下了那束花。
后来,也就顺理成章地嫁了他。 她告诫我:有人
送花,不要随便拿!得让他跪下! 我觉
得很好笑,在她面前又不能笑。我
轻轻地叹
口气,说:算了啦,又不是
英国女王。 是的,我也不是她那样的美丽女孩,也没
有不可一世。我的
要求很简单,只要是一朵玫瑰,从
他的真诚的手里递
过来,就足
够了。也许,还
应该再深深地凝望我一眼吧。 这辈子,我还没
收到过几枝玫瑰花。即便有人送,也多
是在生日凑个热闹,或是
一些朋友的友情表示。而玫瑰花,尤其是那种血色鲜红的含苞欲放的长茎玫瑰,应
该是永远的
爱情的表白。那种花不是轻易可以送,更不是轻易可以收的。 因为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花,
所以心底常常存着一个念头:要是有那样的一个人,送我那样的一朵花,我一定会好好地把它
风干,藏
起来,留着它,
守着它,用我今生不
凋谢的关怀来回报
永远不凋谢的它,
还有,把它递到我手中的他。 那天,
交往了近一
年的网友,要求与我见面,约了个
地点。我心里跌跌宕宕地激动,起起
落落地不安。 暗暗地在想,见我的第一眼,他一定会从
身后变出一枝玫瑰递到我面前,这样,我
就可以做我的风干花,并且很有理由地去陷入相思了。 是的,我只要一朵。我从来就不喜欢一打半打的花。扎成一大束的花看着并不很美,不如单枝的花昂首风中,倒有一种笑向春风第一枝的绝代风华。况且,我若要做风干花,不可能把所有的花都珍藏起来,只能挑个一枝两枝。那剩下的花
怎么办呢。留,也不能;弃,亦不舍。我又怎么能辜负了它们。 一朵花,是一颗心;一束花,共同分担着那颗心。所以,一朵对我
来说足够了。就像一生一世一个人。 我终于面对着他了。是他,我的初恋。可是,没有花,没有我的玫瑰。
我知道一定有一种火烫又委屈的神情在我看他的目光中蔓延。他低下头去,笑着说今天加班了,匆忙
开车过来什么都没带。 我白了他一眼,不
生气了。在买花与见我之间,当
然后者更重要。不能怪他。可是,心里空落落的。
第二天,他
陪我逛街了。购物中心里的每家店,我都进去钻一钻。他步履沉重地跟在我身边,
脸上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悲壮表情。而我老是蹦蹦跳跳,隔着商店里的
衣服架子,嘻嘻地观察他的神色。 然后我们走过一家糖果店。花色花样的
巧克力和糖豆,都是
我喜欢的东西,所以一定进去
看看。那阵子
快到复活节了,到处都是兔子
鸭子和小蛋蛋。我
就在兔子群中穿梭着,
观赏着满店想吃
而又不大敢
吃的甜东西。 绕来绕去,我发现他不在我身后了。四下一看,发现他正蹲在糖果柜台的一角,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什么东西。
无论看什么,他总是很专注的样子。所以我们
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是他那执著专注的目光,把我卷入了爱河无底的漩涡。 我知道他只会对我有这样的凝视,也只有我,会抬起我那双不大也
不亮丽,却十分清澈坦荡的眼睛与他相对。 可是,他现在在看什么呢,那种窃喜的表情,让我觉得
有些奇怪了。我朝他
那儿走过去,
走了两步,停下了。 我看见一簇鲜艳的玫瑰,就摆
放在他凝视着的面前。好漂亮的玫瑰啊。每一朵,都是轻轻敛着花瓣,呼之欲出的样子。是
我喜欢的,我从来不喜欢怒放着的花朵,觉得它们太灿烂,因而不会太长久。我一直就喜欢这样
微微颤着的花骨朵儿,就因为它还没开,让我觉得它还有明天。 现在他面前的这一簇玫瑰,看上去尤其稚拙而娇嫩。看
清楚了,是那种发泡的
奶油糖做成的花儿,是专为
女孩子的花儿。因为它们
是由一整块的糖做成的,所以没有细密的花瓣,也没有扎人的花刺,
支撑着糖花朵的,是一枝细细长长的
绿色的塑胶花茎,茎上有一片心形的
叶子,还用
粉色的细缎带拴着一张很
小的金色
卡片,那一定是专为写那
永远的
三个字用的。而它的
大小,
好像也仅仅够写那三个字。真是很体贴的设计。 它们看起来是那么可爱,那么浑成得没有雕饰。简单而明白,可又别样风情。就像他给我写过的那些深挚而又平实的信,和我
为他写的那些如低语般柔情却又不加修饰的诗。 一缕花香般的
微笑从我心底飘起来,我满含笑意地
望着他。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了。 他回过头来笑一笑。
这是我最喜欢
看的他的表情。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总是很亮,
会有一种光彩,而嘴角有些微微下弯,使他文绉绉的面庞,无端生出些山高水长的气概。 在他望着我笑的时候,我的胸中总是被一种甜蜜而温润的东西
渐渐溢满。 他回过头去,托了托
眼镜,又仔细地
看了一回,从花簇当中抽出一枝来。我早
看清了,是几十枝当中最鲜艳动人的一枝。他很快地去收银机上付了钱,然后朝我走过来。把那枝糖花儿放到我手里,说:“给你的。” 我低着头,努着嘴,慌乱起来。一溜烟地走到店门外边去,就好像怕别
人多看我几眼似的。 我感到心里有一滴很晶莹的东西落下来了,滴落在心扉之上,撞得水花四溅。因为心里是火热滚烫的,所以一忽儿,这一滴晶莹便已蒸腾起水雾,将我的整个人,都烘托着冉冉地
向上飞升。而
渐渐飞去的
很高的天上,便是我长久以来期待着的二十多年来情感归依的天堂,和对我微微笑着的,我的梦郎。 他赶上来,对我说:“吃了吧。”我说不吃,现在不吃。 特地找了个
盒子来装那朵花,并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包里。然后把它带回去,翻出个细长的
玻璃花插,把它插在里面,放在
写字桌上看了好
几天。 没有想到过他会有这么柔情蜜意的表示,而且表示得这么别出心裁。一
直觉得
他是个沉默而坚韧的人,
虽然不乏温情,但也不觉得他有
多么浪漫或热烈。 是的,他给我一朵玫瑰,而且要我永远保留它。我咽下它,它就与我的身体,与我的生命同在了。它会随着我的血脉,走遍我身体和生命的每一个
角落,让我在今生今世,以及
或许会有的来生
来世都拥有它,
想着他。 来生来世,以及千生万世,都是冥冥之中的期待,而
爱情,则与神与佛与轮回,与一切的宗教或信仰一样,是一种信则有、不信则无的自由心证。我盼,所以我信;我信,所以我爱。 过了些天,天渐渐热起来。在一个晴朗美丽的黄昏,我轻轻地解
开花上的缎带和玻璃纸,轻轻地放它在嘴里。
奶糖的甜香一下子弥漫了我的
小屋。 然后,打
电话告诉他,吃
掉了。 我说,在真花与糖花之间,我还是比较喜欢后者。因为我不喜欢娇柔易谢的美丽,
我喜欢真真切切的甜蜜与温柔。 是的,他给我的这些甜蜜温柔的记忆,是我们今生将会相续的理由,至少在我们以后的岁月里,还常常会回味这一朵可以吃可以歌可以梦的玫瑰。爱的表达,在我们这里有了一种不一样的仅属于我们
两个人的方式。以后的每一年,我都会叫他送我这样的花朵。一年一朵,
两年两朵……假若有幸,上天给我六十个与他相守的年头,那么六十枝美丽香甜的玫瑰,定会将满头白发的我,带回到当年温暖芬芳的回忆中去,让一轮甲子之后的我,
还会为他的花和他的笑而扑通扑通地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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