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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字中游走

分类:日志大全发布者:待到樱花烂漫时

一直喜歡中國字,覺得這方方正正的字裏總是可以承載很多豐富的東西。可以縱論古今,也可以直抒胸臆,可以讓人捧腹,亦可以讓人哀傷……

小時候,最喜歡發新書後,聞那種濃濃的墨香,剛發下語文課本後便會迫不及待的大聲朗讀一遍。

“英文是最适合歌唱的語言,日語是最适合獨白的語言,而中文是最适合書寫的語言”,一直覺得中文是博大精深内涵豐富的,豐滿的像一個美少婦,又博大的像一個睿智的老人,可以演繹現實亦可以思想鈎沉。

最先癡迷的是瓊瑤,當然是瓊瑤,然後是三毛、亦舒、張愛玲……直到後來的王小波、韓寒、安妮寶貝及太多人的名字。

在小學的時候,便開始偷偷拿鄰居大姐的瓊瑤看,就在那時在我小小的心裏便種下了一個關于愛情的幻夢,也經常會幻想自己會變化成書中的女主角,或文靜或活潑,然後有一個絕世的男子不期而至,給我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戀。

初中時,便開始信手塗鴉,寫了一個瓊瑤式的愛情小說,完全是模仿瓊瑤的口吻和故事情節,在意淫中體驗了一把愛情。然後,不知羞恥的給好友看,從那時我便知道,一個愛寫字的人是喜歡把自己的作品給人展覽的,盡管在現實中也許我是羞澀而拘謹的,但在文字中我卻可以釋放自己最大膽的想法和最私密的經曆。

高中時,當大多的同學都開始用功讀書的時候,我卻開始閱覽太多的課外書,甚至如饑似渴的通宵達旦。那時看書就喜歡純文學的東西,即使是比較晦澀離我很遙遠的故事,也會讀得我心馳神往。

那時的好友文筆很好,隻有我知道她有着炫目的才華,她的一切都令人神往,包括她有環境和條件閱讀過大量優秀的書籍。

那時的她,就像我的啓蒙老師,對我的思想起着振聾發聩的作用。由她,我知道要活出自我,要敢于說“不”,要懂得享受生命。

我不知道,人的一生是否總會遭遇到一個或幾個這樣的朋友,他們并不一定會與你親密無間、形影不離,卻對你思想的深化,靈魂的升華起到過至關重要的作用,甚至會改變你的性格及人生觀。

有時候總覺得有些人有些事甚至有些書就在那麽不經意走進了你的視野,豐富了你的生命,融進了你的血液中。而這些東西,卻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高中的時候,我的床鋪總是淩亂不堪的,名着、散文集、盒帶會淩亂的撒滿床。曾經有一個陌生的比我低一年級的女生,看到我床鋪上的書,豔羨不止。在得知我的許可後,如饑似渴的每天借我書看。

三毛曾經說過,我有兩樣東西不借人——書和牙刷,實在不行,借人牙刷。

我沒有三毛那麽吝啬,對我來說,能有好的東西與人分享一直是一件令人無比快樂和有成就感的事。

朋友說,我曾經說過,别人用衣服裝飾自己,而我是用書籍。

很難爲她過了十多年還記得我當年說過的這麽矯情的話。

曾經有一個一年沒見面的同學,第一次來看我,看我床頭盡是散亂的書,便一屁股坐到我的床上,開始一本本翻看我的書,一邊翻一邊跟我探讨對書的感悟,我當時睡上鋪,我們或盤膝坐在床上,或把雙腳搭下來,半空中晃蕩着。就這樣時斷時續的暢聊了一下午,直到她走的時候,彼此都沒來得及詢問一下彼此的近況。

我一直都是一個沒有金錢觀念的人,但我卻把母親給我買衣服的錢盡數用來買書。直到今天,逛書店對我都是一件極快樂的事,就像逛商店對我是一件太無趣的事一樣。每當看到書店中一排排散發着墨香的書籍,我都有一種高山仰止的感覺,我都奢望自己可以活得再久一些,可以有更多的時間來閱覽更多的書籍,對于生命的渴求和對于壽命的奢望會變得史無前例的強烈起來。

而花幾十元買一本大部頭的書我會面不改色心不跳,但要買件衣服我卻會像歐也妮。葛朗台一樣吝啬了。所以,從小到大,我都沒有時尚過,外表寒酸而不入流。

上到大專的時候,我的書竟然有了一麻袋那麽多,在當時同學中也算是“百萬富翁”了。

會把自己最喜歡的書贈送給覺得最适合讀這本書的同學,得到過我書的同學都是一臉的驚喜和不可置信,因爲她們都知道我是多麽熱愛這些書籍。

早自習的時候,當同學們都忙着背英語單詞或曆史事件的時候,我總是一個人輕聲的讀一本散文集,不知道有多少次讀到心裏溫暖或黯然神傷,在書籍裏哭哭笑笑是我當時最大的享受。

後來,書太多了,帶到哪兒都是累贅,便開始跟男友一起去夜市或去學校賣書,那些曾經承載過太多快樂被我翻閱到幾近破爛的書籍便以最廉價的方式處理了。直到現在,老公還在可惜某本他愛看的書以那麽低廉的價格售出,盡管那書他當時已經看得快倒背如流了。

但我卻從沒有過多的憐惜過我的那些書,因爲都是我不止看過一遍的,就像一根被咀嚼過的甘蔗,它的精華早已被我吸收殆盡,融進了我的血液裏,變成了我身體的一部分,即使我失憶,亦有那最真的感受和感動曾經存留過……

畢業結婚後到有錢買電腦幾乎十餘年的時間,我幾乎是沒有碰過書籍的,這對一個曾經愛書如命的人簡直是難以想象的。但對于一個生活清苦到連吃水果都奢侈的人來說,買書,真的是一件很奢侈的事。

懷着兒子的時候,會搜索出僅剩的幾本散文或小說,每天早上讀給腹内的兒子聽,那時的生活雖然拮據到令人難堪,但在讀書的那一刻,我依舊覺得自己的語調優美,面容清麗。

有時候偶爾翻閱一本舊書,那種久違的閱讀的快感,會讓我無限悔恨自己沒有看書的那些時光,覺得是對生命的一種荼毒和浪費。

所以,會在有機會上網後如饑似渴的閱讀,以緻老公每每擔心我哪天會心力交瘁在電腦前,就像一個重新覓得自己心愛玩具的孩童,連睡覺都要抱着入眠,帶着一種隐隐的遺憾和疼痛來彌補那些曾經分離的時日。

書中有沒有黃金書?書中有沒有顔如玉?我不知道,我隻知道,我隻有在音樂和文字中才是真正快樂和富足的,如果我的時間以别的途徑打發了,不管當時是怎樣快樂和滿足,過後,我都覺得是一種浪費……

一直喜欢中国字,觉得这方方正正的字里总是可以承载很多丰富的东西。可以纵论古今,也可以直抒胸臆,可以让人捧腹,亦可以让人哀伤……

小时候,最喜欢发新书后,闻那种浓浓的墨香,刚发下语文课本后便会迫不及待的大声朗读一遍。

“英文是最适合歌唱的语言,日语是最适合独白的语言,而中文是最适合书写的语言”,一直觉得中文是博大精深内涵丰富的,丰满的像一个美少妇,又博大的像一个睿智的老人,可以演绎现实亦可以思想钩沉。

最先痴迷的是琼瑶,当然是琼瑶,然后是三毛、亦舒、张爱玲……直到后来的王小波、韩寒、安妮宝贝及太多人的名字。

在小学的时候,便开始偷偷拿邻居大姐的琼瑶看,就在那时在我小小的心里便种下了一个关于爱情的幻梦,也经常会幻想自己会变化成书中的女主角,或文静或活泼,然后有一个绝世的男子不期而至,给我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

初中时,便开始信手涂鸦,写了一个琼瑶式的爱情小说,完全是模仿琼瑶的口吻和故事情节,在意淫中体验了一把爱情。然后,不知羞耻的给好友看,从那时我便知道,一个爱写字的人是喜欢把自己的作品给人展览的,尽管在现实中也许我是羞涩而拘谨的,但在文字中我却可以释放自己最大胆的想法和最私密的经历。

高中时,当大多的同学都开始用功读书的时候,我却开始阅览太多的课外书,甚至如饥似渴的通宵达旦。那时看书就喜欢纯文学的东西,即使是比较晦涩离我很遥远的故事,也会读得我心驰神往

那时的好友文笔很好,只有我知道她有着炫目的才华,她的一切都令人神往,包括她有环境和条件阅读过大量优秀的书籍。

那时的她,就像我的启蒙老师,对我的思想起着振聋发聩的作用。由她,我知道要活出自我,要敢于说“不”,要懂得享受生命。

我不知道,人的一生是否总会遭遇到一个或几个这样的朋友,他们并不一定会与你亲密无间、形影不离,却对你思想的深化,灵魂的升华起到过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会改变你的性格及人生观。

有时候总觉得有些人有些事甚至有些书就在那么不经意走进了你的视野,丰富了你的生命,融进了你的血液中。而这些东西,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高中的时候,我的床铺总是凌乱不堪的,名着、散文集、盒带会凌乱的撒满床。曾经有一个陌生的比我低一年级的女生,看到我床铺上的书,艳羡不止。在得知我的许可后,如饥似渴的每天借我书看。

三毛曾经说过,我有两样东西不借人——书和牙刷,实在不行,借人牙刷。

我没有三毛那么吝啬,对我来说,能有好的东西与人分享一直是一件令人无比快乐和有成就感的事。

朋友说,我曾经说过,别人用衣服装饰自己,而我是用书籍。

很难为她过了十多年还记得我当年说过的这么矫情的话。

曾经有一个一年没见面的同学,第一次来看我,看我床头尽是散乱的书,便一屁股坐到我的床上,开始一本本翻看我的书,一边翻一边跟我探讨对书的感悟,我当时睡上铺,我们或盘膝坐在床上,或把双脚搭下来,半空中晃荡着。就这样时断时续的畅聊了一下午,直到她走的时候,彼此都没来得及询问一下彼此的近况。

我一直都是一个没有金钱观念的人,但我却把母亲给我买衣服的钱尽数用来买书。直到今天,逛书店对我都是一件极快乐的事,就像逛商店对我是一件太无趣的事一样。每当看到书店中一排排散发着墨香的书籍,我都有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我都奢望自己可以活得再久一些,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阅览更多的书籍,对于生命的渴求和对于寿命的奢望会变得史无前例的强烈起来。

而花几十元买一本大部头的书我会面不改色心不跳,但要买件衣服我却会像欧也妮。葛朗台一样吝啬了。所以,从小到大,我都没有时尚过,外表寒酸而不入流。

上到大专的时候,我的书竟然有了一麻袋那么多,在当时同学中也算是“百万富翁”了。

会把自己最喜欢的书赠送给觉得最适合读这本书的同学,得到过我书的同学都是一脸的惊喜和不可置信,因为她们都知道我是多么热爱这些书籍。

早自习的时候,当同学们都忙着背英语单词或历史事件的时候,我总是一个人轻声的读一本散文集,不知道有多少次读到心里温暖或黯然神伤,在书籍里哭哭笑笑是我当时最大的享受。

后来,书太多了,带到哪儿都是累赘,便开始跟男友一起去夜市或去学校卖书,那些曾经承载过太多快乐被我翻阅到几近破烂的书籍便以最廉价的方式处理了。直到现在,老公还在可惜某本他爱看的书以那么低廉的价格售出,尽管那书他当时已经看得快倒背如流了。

但我却从没有过多的怜惜过我的那些书,因为都是我不止看过一遍的,就像一根被咀嚼过的甘蔗,它的精华早已被我吸收殆尽,融进了我的血液里,变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即使我失忆,亦有那最真的感受和感动曾经存留过……

毕业结婚后到有钱买电脑几乎十余年的时间,我几乎是没有碰过书籍的,这对一个曾经爱书如命的人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但对于一个生活清苦到连吃水果都奢侈的人来说,买书,真的是一件很奢侈的事。

怀着儿子的时候,会搜索出仅剩的几本散文或小说,每天早上读给腹内的儿子听,那时的生活虽然拮据到令人难堪,但在读书的那一刻,我依旧觉得自己的语调优美,面容清丽。

有时候偶尔翻阅一本旧书,那种久违的阅读的快感,会让我无限悔恨自己没有看书的那些时光,觉得是对生命的一种荼毒和浪费。

所以,会在有机会上网后如饥似渴的阅读,以致老公每每担心我哪天会心力交瘁在电脑前,就像一个重新觅得自己心爱玩具的孩童,连睡觉都要抱着入眠,带着一种隐隐的遗憾和疼痛来弥补那些曾经分离的时日。

书中有没有黄金书?书中有没有颜如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只有在音乐和文字中才是真正快乐和富足的,如果我的时间以别的途径打发了,不管当时是怎样快乐和满足,过后,我都觉得是一种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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