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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左走,向右走

分类:爱情日记发布者:九月阳光
他      10月10日,是我二十歲生日。我在圖書館轉悠,那是很平凡的一天,如果沒有遇上她。   我們在狹窄的電梯裏相遇。當電梯門緩緩開啓的時候,我慢慢的看清了那一張似曾相識的臉。她的臉蒼白而冷峻,看得令人心疼。但是她的眼睛是靈動而且明亮的。如清澈的泉水,令人頓生愛憐。柔順飄逸的短發很自然的垂下來,遮住了她的臉。被那件淡紅色的羽絨衣包裹着的身軀顯得弱不禁風。   移開視線的時候,我們已到達五樓。門緩緩打開,我們彼此并未停留,她向左去自習室,我向右去文學館。與她擦肩而過時,我聞到了從她發梢裏散發出的香味。淡淡的,悠悠的,像是春天的氣息,有些模糊卻足以令人迷醉。在文學館裏,我捧着那本厚厚的《追憶似水年華》卻無法把心從電梯裏收回。她的臉龐填滿了我心頭的所有空間,她的氣息彌漫在我的意志裏,經久不滅,使我艱于呼吸。她是美麗動人的,但又是冷漠的,爲何我隻見了她一面就如此癡迷?難道她就是我的100%女孩嗎?她那時離我隻有十厘米,如果我有勇氣,也許可以和她說幾句話,但是我沒有。   如果不是她,二十歲的我該繼續過着與世無争的校園生活。我不喜歡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因此我辭去了學生會和文學社裏的一切職務。我認爲自己是個有計劃的人,關于未來沒有太多複雜的設想,隻設計出了兩條道路讓自己去選:一是畢業後去一家比較正規的雜志社或出版社工作,二是考古典文學的研究生,畢業後去教書。   那時的生活真是逍遙自在啊。天晴時喜歡穿母親縫的那雙輕巧而又舒适的“千層底”,平日夾着兩本書往返于教室宿舍和圖書館之間,從不停留。有時候喜歡一個人伫立在校園的某個角落,吹柔柔的風,看藍藍的天。喜歡在嘈雜的地方構思自己的小說或詩歌。喜歡在文學館裏那個靠窗的座位上靜靜地看書,看累了的時候,就看着窗外的風把梧桐樹葉吹落。陽光洩在窗玻璃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但在二十歲生日那天,我遇上了她。我本來靜如止水的心就這樣被偶然的邂逅攪得泛起陣陣漣漪,她打亂了我的生活規律。她是誰?我的另一半生命嗎?   後來,我因爲她而喜歡去自習室。我會選擇一個離她不遠的座位坐下來看書或寫作。我漸漸發現,看着她的時候,我的靈感就會來。但是每次我看到她的時候,她都在看書,她從來沒有擡起頭來看過我。   後來我知道了她是廣告專業的學生,名字叫靜。她是優秀的。是他們整個廣告專業的靈魂人物,考試時總是遙遙領先,領先第二名很多,而且她設計的作品也常常被放到教學樓大廳裏的宣傳板上展覽。   優秀的女生必定孤獨,她也不例外。我看到她每次來的時候都是一個人。   我猜她學的外語是日語,因爲雙周日的早晨她總是在讀日語。但是她卻有一個很好聽的英文名:JANE。這個我是從她的筆記本上知道的。   那天中午,她離開自習室時忘了把她的筆記本放進包裏,我當然替她收了起來,準備等她下午再來的時候還給她。當我翻開那個帶着淡淡清香的筆記本時,我就知道了她的英文名,但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扉頁裏的那一首詩:   他們彼此深信/是瞬間進發的熱情讓他們相遇/這樣的确定是美麗的/但變幻無常更爲美麗/他們未曾謀面/所以他們确定彼此并無任何瓜葛/但是常聽到自街道、樓梯、大堂傳來的話語/他們或許已擦肩而過一百萬次了吧/我很想問他們是否記得/在旋轉門面對面的一刹那/或是在人群中喃喃道出的“對不起”/或是在電話的那一端道出的“打錯了”/但是我早已知道答案/是的,他們并不記得/他們會很壓抑/原來緣分已戲弄他們多年/時機尚未成熟變成他們的命運/緣分将他們推進,驅離/距離阻擋他們的去路/忍住笑聲/然後,閃到一旁   看完時,我看見窗外的梧桐葉大片大片的飄落,而自習室的每一個人都不無驚奇地将目光聚到同一個地方,一個二十歲的大男人正坐在靠窗的座位上捧着一個藍色筆記本失聲痛哭。   後來我知道這首詩曾在《向左走向右走》裏被女主人公多次誦讀。我不知道我那天爲何那樣激動,竟在衆目睽睽之下放聲大哭,或許是以前将自己的感情壓抑得太久太深了,終于止不住要爆發。   可是我是個喜歡順其自然的人,我不願也不敢胡亂揣測。如果她真的也愛我,我想,她一定會告訴我。   但是我們見面時什麽都沒有說,我把那個藍色的筆記本還給她時,她沉默着接過去。沒有任何言語。我鼓起勇氣再一次看清了她蒼白而冷峻的臉。然後默默地轉身離開。空氣中到處都彌漫着梧桐樹葉飄落的聲音,那時我才明白,原來世上真有最熟悉的陌生人。   那次以後我們再沒有見過面,但是我仍然在等待,等待着我的100%女孩說愛我。      她      有些人是注定要相遇的。比如我和他。   那天是10月10日,我永遠都記得。   當他随着電梯門的緩緩開啓而出現在我面前時,我就知道他是我的100%男孩。黑色的外套,藍色的牛仔褲,簡短的頭發,一張冷峻的臉透出一絲英氣,眼神執着而又充滿了銳氣,具有極強的穿透力。   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的臉上,沒有絲毫的猶豫。我悄悄低下了頭,到五樓後,我們都沒有停留,他向右去文學館,我向左去自習室。與他擦身而過,我似乎感覺到了他身上透出來的堅強而自信的男子氣息。   在自習室,我捧着那本日語詞典毫無目的地胡亂翻着,思維卻還定格在電梯裏和他四目相碰的那一瞬間。他那時離我隻有十厘米,如果我有勇氣,我還可以把我抄下來的那首詩給他看。我敢說一定能感動他,但是我沒有。他是誰?那麽值得我關注?難道是我生命的另一半嗎?   其實我早就認識他,自從在那本雜志上看到他的那篇小說《三月的黃昏》以後,我就開始注意他了。當時看完那篇小說,一向冷酷的我感動得痛哭流涕。後來聽說那篇小說的作者——“沙漠裏的泉水”就是我們學校中文系的那個才子。再後來我的一位中文系的老鄉在那次“廣告VS中文”的辯論賽上指着反方一辯說他就是“沙漠裏的泉水”。我當時大吃一驚,因爲他與我的想象完全不同,眉清目秀而且談吐間透出一股儒雅不凡的氣度,誇張一點的話還可以用上這樣一個詞:英氣逼人。   自從那次在電梯裏邂逅他以後,我更加注意他了。   他是孤獨的。我常常看着他獨自一人夾着一本書伫立在校園的某個角落,專注的望着天空。他在想什麽?在構思小說嗎?或者他和我一樣,在回憶我們那天相遇的情形?   孤獨的男生必定優秀。他的每一篇小說都能引起很多人的讨論,他寫的詩歌常常有人在校園裏誦讀——   令我高興的是,自從我們那次邂逅以後,他也常常到自習室來,而且每次都坐在離我不遠的地方。看書累了,我擡頭看看他,看他那倔強的頭發,我就有了精神。可是,每次我看他的時候,他都沒有看我。   他總是低着頭在寫字。   那一天,我再次看到他坐在靠窗的那個座位上。我想我不能再錯過這次機會了。我停留在這所學校的時間已經不多了。我報考了北方一所重點大學的新聞專業的研究生。複試通知已經來了,再過兩個月我就要走了。   後來我想了一個辦法:我故意把那個漂亮的藍色筆記本“忘記”帶走,讓他幫我收好然後還給我。筆記本裏有我的名字和電話號碼。更重要的是還有那一首詩,那是一首很感人的詩,是波蘭女作家辛波絲卡寫的,《向左走向右走》裏的女主人公多次誦讀這首詩,我想這首詩一定能感動他。如果他也把我看成是他生命的另一半,他一定會在還筆記本時對我說些什麽吧。   但是見面時彼此都沒有任何語言,他把那個筆記本還給我以後,隻是擡頭看了我一眼便轉身離開。但是這一次他的眼神已經沒有了初次見面時的執着和銳氣,有一些飄移不定。我希望他寫了一封信或是一首詩夾在了我的筆記本裏,但我将筆記本翻遍了也沒有發現他的字迹。看着他就那樣的轉身匆匆離去,空氣中仿佛回蕩着我心髒落地的聲音。我明白了,原來我們隻是這世上的一對最熟悉的陌生人而已。   還有一個月我就要離開這所學校了。離開我熟悉的圖書館,自習室,離開那窗外的梧桐樹,離開那狹窄的電梯,離開他。但是我仍然在等待,等待着我的100%男孩,等待着我生命的另一半說愛我。      他們      圖書館的旁邊有兩棵高大而寂寞的梧桐樹。它們的距離是那樣的近,以至于它們的根都連在了一起。所以它們隻能靠共有的一片泥土而活着。如果其中的一棵被陽光殺傷,另一棵就會爲它遮擋太陽。因爲它們彼此都明白,如果對方被陽光殺死,自己就失去了一半的生命,因此它們互相愛護。   他們就像那兩棵寂寞的梧桐樹,他們彼此都知道對方是自己生命的另一半,卻不懂得自己是對方生命的另一半。所以他們一個向左走,另一個卻向右走,背向而行,再也無法相遇。但他們都還在等待着對方說愛自己。   但是他們至今都還沒有等到。   也許永遠都等不到了。
他      10月10日,是我二十岁生日。我在图书馆转悠,那是很平凡的一天,如果没有遇上她。   我们在狭窄的电梯里相遇。当电梯门缓缓开启的时候,我慢慢的看清了那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她的脸苍白而冷峻,看得令人心疼。但是她的眼睛是灵动而且明亮的。如清澈的泉水,令人顿生爱怜。柔顺飘逸的短发很自然的垂下来,遮住了她的脸。被那件淡红色的羽绒衣包裹着的身躯显得弱不禁风。   移开视线的时候,我们已到达五楼。门缓缓打开,我们彼此并未停留,她向左去自习室,我向右去文学馆。与她擦肩而过时,我闻到了从她发梢里散发出的香味。淡淡的,悠悠的,像是春天的气息,有些模糊却足以令人迷醉。在文学馆里,我捧着那本厚厚的《追忆似水年华》却无法把心从电梯里收回。她的脸庞填满了我心头的所有空间,她的气息弥漫在我的意志里,经久不灭,使我艰于呼吸。她是美丽动人的,但又是冷漠的,为何我只见了她一面就如此痴迷?难道她就是我的100%女孩吗?她那时离我只有十厘米,如果我有勇气,也许可以和她说几句话,但是我没有。   如果不是她,二十岁的我该继续过着与世无争的校园生活。我不喜欢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因此我辞去了学生会和文学社里的一切职务。我认为自己是个有计划的人,关于未来没有太多复杂的设想,只设计出了两条道路让自己去选:一是毕业后去一家比较正规的杂志社或出版社工作,二是考古典文学的研究生,毕业后去教书。   那时的生活真是逍遥自在啊。天晴时喜欢穿母亲缝的那双轻巧而又舒适的“千层底”,平日夹着两本书往返于教室宿舍和图书馆之间,从不停留。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伫立在校园的某个角落,吹柔柔的风,看蓝蓝的天。喜欢在嘈杂的地方构思自己的小说或诗歌。喜欢在文学馆里那个靠窗的座位上静静地看书,看累了的时候,就看着窗外的风把梧桐树叶吹落。阳光泄在窗玻璃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   但在二十岁生日那天,我遇上了她。我本来静如止水的心就这样被偶然的邂逅搅得泛起阵阵涟漪,她打乱了我的生活规律。她是谁?我的另一半生命吗?   后来,我因为她而喜欢去自习室。我会选择一个离她不远的座位坐下来看书或写作。我渐渐发现,看着她的时候,我的灵感就会来。但是每次我看到她的时候,她都在看书,她从来没有抬起头来看过我。   后来我知道了她是广告专业的学生,名字叫静。她是优秀的。是他们整个广告专业的灵魂人物,考试时总是遥遥领先,领先第二名很多,而且她设计的作品也常常被放到教学楼大厅里的宣传板上展览。   优秀的女生必定孤独,她也不例外。我看到她每次来的时候都是一个人。   我猜她学的外语是日语,因为双周日的早晨她总是在读日语。但是她却有一个很好听的英文名:JANE。这个我是从她的笔记本上知道的。   那天中午,她离开自习室时忘了把她的笔记本放进包里,我当然替她收了起来,准备等她下午再来的时候还给她。当我翻开那个带着淡淡清香的笔记本时,我就知道了她的英文名,但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扉页里的那一首诗:   他们彼此深信/是瞬间进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他们未曾谋面/所以他们确定彼此并无任何瓜葛/但是常听到自街道、楼梯、大堂传来的话语/他们或许已擦肩而过一百万次了吧/我很想问他们是否记得/在旋转门面对面的一刹那/或是在人群中喃喃道出的“对不起”/或是在电话的那一端道出的“打错了”/但是我早已知道答案/是的,他们并不记得/他们会很压抑/原来缘分已戏弄他们多年/时机尚未成熟变成他们的命运/缘分将他们推进,驱离/距离阻挡他们的去路/忍住笑声/然后,闪到一旁   看完时,我看见窗外的梧桐叶大片大片的飘落,而自习室的每一个人都不无惊奇地将目光聚到同一个地方,一个二十岁的大男人正坐在靠窗的座位上捧着一个蓝色笔记本失声痛哭。   后来我知道这首诗曾在《向左走向右走》里被女主人公多次诵读。我不知道我那天为何那样激动,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放声大哭,或许是以前将自己的感情压抑得太久太深了,终于止不住要爆发。   可是我是个喜欢顺其自然的人,我不愿也不敢胡乱揣测。如果她真的也爱我,我想,她一定会告诉我。   但是我们见面时什么都没有说,我把那个蓝色的笔记本还给她时,她沉默着接过去。没有任何言语。我鼓起勇气再一次看清了她苍白而冷峻的脸。然后默默地转身离开。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梧桐树叶飘落的声音,那时我才明白,原来世上真有最熟悉的陌生人。   那次以后我们再没有见过面,但是我仍然在等待,等待着我的100%女孩说爱我。      她      有些人是注定要相遇的。比如我和他。   那天是10月10日,我永远都记得。   当他随着电梯门的缓缓开启而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知道他是我的100%男孩。黑色的外套,蓝色的牛仔裤,简短的头发,一张冷峻的脸透出一丝英气,眼神执着而又充满了锐气,具有极强的穿透力。   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的脸上,没有丝毫的犹豫。我悄悄低下了头,到五楼后,我们都没有停留,他向右去文学馆,我向左去自习室。与他擦身而过,我似乎感觉到了他身上透出来的坚强而自信的男子气息。   在自习室,我捧着那本日语词典毫无目的地胡乱翻着,思维却还定格在电梯里和他四目相碰的那一瞬间。他那时离我只有十厘米,如果我有勇气,我还可以把我抄下来的那首诗给他看。我敢说一定能感动他,但是我没有。他是谁?那么值得我关注?难道是我生命的另一半吗?   其实我早就认识他,自从在那本杂志上看到他的那篇小说《三月的黄昏》以后,我就开始注意他了。当时看完那篇小说,一向冷酷的我感动得痛哭流涕。后来听说那篇小说的作者——“沙漠里的泉水”就是我们学校中文系的那个才子。再后来我的一位中文系的老乡在那次“广告VS中文”的辩论赛上指着反方一辩说他就是“沙漠里的泉水”。我当时大吃一惊,因为他与我的想象完全不同,眉清目秀而且谈吐间透出一股儒雅不凡的气度,夸张一点的话还可以用上这样一个词:英气逼人。   自从那次在电梯里邂逅他以后,我更加注意他了。   他是孤独的。我常常看着他独自一人夹着一本书伫立在校园的某个角落,专注的望着天空。他在想什么?在构思小说吗?或者他和我一样,在回忆我们那天相遇的情形?   孤独的男生必定优秀。他的每一篇小说都能引起很多人的讨论,他写的诗歌常常有人在校园里诵读——   令我高兴的是,自从我们那次邂逅以后,他也常常到自习室来,而且每次都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看书累了,我抬头看看他,看他那倔强的头发,我就有了精神。可是,每次我看他的时候,他都没有看我。   他总是低着头在写字。   那一天,我再次看到他坐在靠窗的那个座位上。我想我不能再错过这次机会了。我停留在这所学校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报考了北方一所重点大学的新闻专业的研究生。复试通知已经来了,再过两个月我就要走了。   后来我想了一个办法:我故意把那个漂亮的蓝色笔记本“忘记”带走,让他帮我收好然后还给我。笔记本里有我的名字和电话号码。更重要的是还有那一首诗,那是一首很感人的诗,是波兰女作家辛波丝卡写的,《向左走向右走》里的女主人公多次诵读这首诗,我想这首诗一定能感动他。如果他也把我看成是他生命的另一半,他一定会在还笔记本时对我说些什么吧。   但是见面时彼此都没有任何语言,他把那个笔记本还给我以后,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便转身离开。但是这一次他的眼神已经没有了初次见面时的执着和锐气,有一些飘移不定。我希望他写了一封信或是一首诗夹在了我的笔记本里,但我将笔记本翻遍了也没有发现他的字迹。看着他就那样的转身匆匆离去,空气中仿佛回荡着我心脏落地的声音。我明白了,原来我们只是这世上的一对最熟悉的陌生人而已。   还有一个月我就要离开这所学校了。离开我熟悉的图书馆,自习室,离开那窗外的梧桐树,离开那狭窄的电梯,离开他。但是我仍然在等待,等待着我的100%男孩,等待着我生命的另一半说爱我。      他们      图书馆的旁边有两棵高大而寂寞的梧桐树。它们的距离是那样的近,以至于它们的根都连在了一起。所以它们只能靠共有的一片泥土而活着。如果其中的一棵被阳光杀伤,另一棵就会为它遮挡太阳。因为它们彼此都明白,如果对方被阳光杀死,自己就失去了一半的生命,因此它们互相爱护。   他们就像那两棵寂寞的梧桐树,他们彼此都知道对方是自己生命的另一半,却不懂得自己是对方生命的另一半。所以他们一个向左走,另一个却向右走,背向而行,再也无法相遇。但他们都还在等待着对方说爱自己。   但是他们至今都还没有等到。   也许永远都等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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